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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加强警示教育工作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光明网   时间:2017-6-30 11:19:28

 作者: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智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比较严重。从中央巡视组反馈和工委掌握的情况来看,“四风”问题屡禁不绝、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一意孤行、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审批仍然过多过细、自由裁量权较大,有的部门重大项目投资和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审核把关不严,一些领域利益输送的链条尚未斩断,廉政风险较大;一些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没人抓、不敢抓、不会抓、不真抓的现象还没有杜绝。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受理信访举报22459件(次),同比增长302%;处置问题线索3428件,处分党员607名,同比增长119.9%。这充分说明,中央国家机关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必须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纪律建设的客观要求。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教育公开课,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揭示了违纪违规问题的思想根源,释放了纪律的震慑力量,既是对心存侥幸者的棒喝,产生“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也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保障了每一名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唤醒了每一名党员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从而筑牢党内监督的基础。要通过典型案件通报,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力,使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个党员的圭臬,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度。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从治标向标本兼治推进。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把“全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抓惩治和抓教育相统一、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发力增强教育效果。管党治党是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绝不可搞“温良恭俭让”。这既体现在“严惩”,也体现在“严教”上,要时常敲敲警钟。只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牢固树立预警观念、强化问题意识,善于从反面教材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敢于用“放大镜”查找“小问题”、用“扩音器”放大“微声音”,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工委制定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警示教育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今年6月,在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部署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供了重要载体。

  要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反面教材,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这要求我们,开展警示教育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引向深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真理、坚守正道、严守规矩。要强化道德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

  要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警示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这也是警示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要突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科学选取典型案例,深化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自觉。要严格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担当、不负责的严肃问责,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

  要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保障。既要抓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典型案件通报、节假日曝光等集中警示,更要注重日常警示,坚持常态化制度化。要重点收集、整理本部门十八大以来发生的违纪案件,尤其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要加强警示教育制度化建设,把警示教育的任务和内容固化下来。比如,把警示教育列入党校的必修课,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等。要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引导支部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要突出改革创新这个要求。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实效。比如,要结合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及时充实新的警示教育案例内容;要充分借鉴心理学、教育学成果,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要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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